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汇报材料(3)

时间:2021-08-31

  四、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领导在办学的实践中深刻的认识到:由于办学行为不端正,给学校行业之风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造成社会、家长对学校有意见,影响了学校的教育形象。于是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每接初一新生报到、学校按照成绩平均分班,不办慢班、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和小班。不搞计划外招生和超范围招生。

  2、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严把教学流程关,开全学科,开足课时。

  3、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规定学生早7、40 到校,晚5、00准时放学、教师不准随意规定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语文、数学、外语作业量1:1;物理、化学作业量1:0.5:其他学科不留课外作业。

  4、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与教师签定责任状,如有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补课,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分。

  五、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使民主评议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目标。

  学校各部门必须明确,加强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加强学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全校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的意识,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切实提高依法办学和依规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实现“五有”,即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有规范的办事程序、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进而完成我校“五育人”工作目标:即教书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

  (一)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实现规范办学行为目标具体化。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量化目标,细化责任,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使建设工作年年有目标,人人有任务。

  (二)完善征求意见及整改机制,实现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规范化。每半年要结合学校工作,对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认真查一查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落实政策、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然后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