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资范本产审计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在近期开展的靖江街道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区审计局从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试点要求、试点内容性质出发,运用“四种方法”,积极探索资产审计技术。

  1.业务查询。镇街政府性资产,无论从最初形成过程、处置使用、日常状态管理等诸多环节一般来讲都分散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所以对资产审查,根据可能拥有重要资产类别和审计方案审查内容要求,把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等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如城建科、经管科、农业科首先确定为审查的具体对象。大量采用审计查询单形式,从该类资产的来源途径、权属、坐落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状态、用途、台帐管理程度等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对业务进行审计查询,并作为资产审计的首选方法和继续审查的起点,其优点:一是可以从查询中了解业务活动具体过程情况,弥补财务资料只反映结果信息的不足;二是更容易使审计获取帐外存在的一些审计事项,特别是资产不入帐等情况;三是从查询答复中,可以帮助审计进一步分析判断,为进一步审计追查提供判断依据。

  2.核对追查。多数情况下,尤其是涉及一些敏感或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事项,如土地租赁,往往在提供审计查询答复和资料时,常有所保留,如果缺乏职业敏感性的话,很容易产生查证疏漏。因此,在本次试点审计中,在业务查询基础上,我们再结合核对追查,将业务答复与财务帐面反映信息或协议合同等进行关联性核对,对于存在的核对差异,则再次进行审计的书面查询,追查产生差异的原因。对存在的每一处差异,都要求逐项答复,逐项提供资料佐证。通过核对追查,力争相关审计事项能做到问全问透,问题线索查深查透。如,对围垦土地使用及租赁收益处理审查时,通过查询、核对、再查询再核对循环查证,发现土地租赁不规范造成的土地权属不清,影响国有资产收益等问题。

  3.普遍推断。从以前年度对其他镇街和部门审计的信息积累中,从各镇街政府性资产共性构成出发,从普遍事项中来推断资产审计重点。如围海造田是我们历史已久的宏大工程,区、镇、村三级根据投入情况,都分别拥有着数量不等的围垦土地,在试点中,将围垦土地使用与收益管理作为重点中的重点进行审查,审计效果非常明显,发现了台帐管理、土地资产租赁使用、收益游离帐外、租金欠收、围垦房屋和电力设施等长期留存帐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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