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信(3)

时间:2021-08-31

  1、 我司的综合市场其实是一个长期规划项目,不应作为临时建筑予以拆除。

  我司该项目发起于2012年初,当时我司考虑到陆丰市的经济正在迅速发展,但在陆丰市的西片乡镇甚至整个陆丰市都还缺少一个大型建材综合市场,我司特选址在广汕公路河西镇湖田村路段南侧,河西镇与潭西镇的交界处,利用林耀忠与袁玉红的土地共29464.7平方米,投资2958万元,准备建设一专门的建材批发、零售市场。该综合市场刚一申报,项目立即受到陆丰市政府、河西镇政府的特别重视。2012年6月8日,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陆丰市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项目一期工程的核准意见》(陆发改【2012】51号),决定同意我司建设该综合市场,其后河西镇党政机关又马上在2012年6月11日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并作出《关于印发河西镇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对我司的综合市场建设,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予以大力支持。接下来的陆丰市环境保护局、公安消防大队也纷纷核查通过。因此,该项目是当时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但考虑到我司所利用土地中林某忠的土地为养猪场建设用地,袁某红的土地为仓库、宿舍用地,而且土地用途未能在短时间内改变,而综合市场项目因要尽快上马,最后决定由陆丰市住建局于2012年9月25日先向我司出具《陆丰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我司开始动工建设,待项目日后条件成熟后再更改为长期项目。因此,我司的综合市场按当时市政府的决定是作为长期项目规划的,作为临时建筑只是权宜之计,而且该市场经营证照齐全,环保、消防、规划均验收合格,是完完全全的合法建筑,陆丰市政府与陆丰市住建局对此都非常清楚。

  2、我司的该建材综合市场开门经营至今,未曾受取商铺业主一分一毫的租金,我司原是本着培育市场,做大做强的心态来经营该市场,该市场未正式变更为永久项目的情况下,我司都不会收取商铺业主一分一毫租金,林某国投诉我司恶意拖延拆除,继续收取“租金”及所谓靠此综合市场“非法敛财”,是毫无依据的恶意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