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粮农的感谢信

时间:2021-08-31

  广大粮农朋友们:

  今年,我市夏粮生产喜获丰收。由于夏季多雨等气候条件影响,小麦水分偏高给粮食安全存储带来较大隐患,极易产生霉变,造成粮食等级和品质下降,影响粮农利益。在此,我局提醒广大粮农朋友们:

  一、把握政策、熟悉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205号)的要求,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50公斤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比2013年每市斤提高0.06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69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二、抢时整晒、减少损失。

  科学储粮是粮食生产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加农民卖粮收入的一个关键环节。要充分利用夏季干燥的特点,选择较为平整的庭院、场院,对高水分粮食进行抢时晾晒。高水分粮食堆放要离地30厘米以上(地面铺大糠或毡垫隔湿),堆垛不要过大,要保持良好通风,并经常翻倒,加快降低水分速度。粮食存储是一项耐心细致的工作,希望广大粮农朋友们不要麻痹大意,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粮食存储情况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发热、变质的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

  三、规避风险、稳妥销售。

  广大粮农朋友们要充分认识今年粮食收购形势,切实处理好存粮和售粮的关系,克服等、靠和观望思想,尽量选择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或大型、信誉好的民营粮食收购企业进行销售,尽量不要选择没有资质、没有固定场所的粮贩子或中间人进行粮食交易,以免上当受骗或发生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售粮过程中要把握时机,尽量选择晴好天气,错开售粮高峰期,以免耽误您宝贵的时间。

  四、注重维权、加强监督。

  托市收购期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力度,督促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支付售粮款,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打“白条”,不压级压价、克斤扣两。同时坚持优质服务,指导粮食经营企业广泛开展快速结算、提供茶水、休息场所等真情助农活动,方便农民售粮。对农民举报损害粮农利益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受理,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粮农利益。欢迎广大粮农对购销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