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同志逝世讣告

时间:2021-08-31
李克同志逝世讣告

  省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李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9月5日5时15分在沈阳逝世,享年99岁。

  李克同志原名左维华,1916年12月生于江西省永新县。 1930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红六军团)。1934年冬,参加长征。 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至1944年,先后担任一二O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教导营教导员、二营教导员、团副政委、中央联防司令部警卫队队长。 1944年,进入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随中央干部团进入东北剿匪,后担任黑龙江克山地区公安局长、黑河地区卫戍区副司令员。 1949年初,任中央军委防空学校保卫部长。 1951年,任辽西省军区党委委员、常委、保卫科长。1960年任朝阳市副市长。 1979年3月,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1983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