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道路交通(校车)事故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3.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乐乐旺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乐乐旺幼儿园(以下简称“乐乐旺幼儿园”)由王长海、王霓裳父女于2010年共同创办,王长海全额出资,2011年4月12日经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12年5月7日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012年5月11日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代码为:59104455-7,其法定代表人王霓裳(女,身份证号:430321198308110543),有效期至2016年5月11日;注册住所为响塘乡烧汤河村(2013年烧汤河村更名为金侨村),实际控制人为王长海(身份证号:430321195512090558),园长为黄喜颜,现有学生120人(其中长沙籍55人、湘潭籍65人),教职员工13人;校车3台(湘CG5210,核载8人,湘CF9650,核载7人,湘C11258,核载18人)。

  经调查:该园法定代表人王霓裳在幼儿园开办之初参与过相关工作,之后随丈夫在益阳和长沙等地生活,没有参与幼儿园的管理,没有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4. 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设立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住所为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法定代表人张君伟,注册资本9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121000000468(2-1)S,经营范围:从事客车、校车的制造、改装、销售等,组织机构代码74835084-4。该公司与乐乐旺幼儿园于2013年7月签定了《非标校车整改协议》,约定由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五菱小型普通客车湘CG5210(原车牌号湘CE3960)整改为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非标校车,整改内容包括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锥、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其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包括“北斗车行一网通ONE05(校车版)”硬件以及2个监控摄像头,该设备采用移动公司的移动数据流量卡,能提供车辆的定位和实时监控信息,整改费用为10024元(含一年数据流量费)。2013年7月7日,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完成对车辆的整改并将车辆交付给王长海,2013年7月10日开具《校车整改专用合格证》。

  经调查:湘CG5210校车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4年6月19日停止了数据传输(数据流量卡欠费),其后不能实时显示车辆定位和相关信息。该公司在2014年6月19日湘CG5210校车的数据流量卡欠费停止数据传输时,未及时向乐乐旺幼儿园、湖南新空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提示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