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青少年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这跟调研报告的数据不谋而合。

  调研报告中,“抽烟喝酒”通常是青少年不良行为发展轨迹的起点。这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而正是这些小毛病,却让很多青少年滑向犯罪的边缘。并且

  课题组对7种不良行为按照“最早发生”的人数比例排序,其中前4种不良行为分别是:抽烟喝酒(37%),打架斗殴、辱骂他人(29.6%),逃学、旷课、夜不归宿(14.8%),与学校和家庭关系紧张(7.4%)。在7种不良行为中,这4项经历最可能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最早发生的不良行为。通过数据,他们给有“抽烟喝酒”的不良行为青少年大致描出了一条发展轨迹: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与学校和家庭关系紧张——逃学、旷课、夜不归宿——与社会不良人员联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报告中还显示,超过六成的不良行为青少年有两种以上的不良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往往相伴相生。

  课题组认为,抽烟喝酒及逃学、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因素,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与社会不良人员联系较多、网络成瘾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的危险程度也很高,而且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种不良行为。

  而北京大兴区朗润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任力欣则发现了另一个现象,在犯罪的青少年中,80%都有来自家庭环境的影响。

首次不良行为的平均年龄仅12.25岁

  12.25岁,这本该是在校为小升初而努力学习的年纪,却是报告中很多青少年首次产生不良行为的平均年龄。而这与青春期的萌芽大体一致,是预防和干预不良行为产生的最佳时期。

  杜亮(化名)第一次产生不良行为时才只有9岁。

  因为母亲早逝,独自在北京打拼的父亲无力抚养杜亮,便把他寄养在河南郑州的叔叔家,因为婶婶并不关心他,更不会给他零花钱,没钱买文具的他开始偷拿同学的笔、本等文具。直到后来回到父亲身边,他以参与多起盗窃案件并最终被抓进看守所而结束了自己长期的不良行为。

  在长期跟踪帮扶杜亮的司法社工刘羽看来,如果能在他刚开始产生那些不良行为的时候就有人介入,加以正确引导,那么他很可能就不会犯下之后那些更大的错了。

  课题组认为,针对已经出现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应建立预警机制,并给予重点介入,进行心理和行为方面的矫正和训练,附带进行学习和就业辅导,帮助他们摆脱不健康的状态,防止其因失学而进一步危害社会。

  据了解,全市1807所中小学校已经配备法制副校长,能够给在校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但配备专业社工的学校却寥寥无几,对于已经出现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该如何矫正缺乏系统的对策。

  课题组认为,传统学校教育受专业知识、人力等限制,在有不良行为学生教育管理中比较被动,且无法更多调动社会资源帮助有不良行为学生。社工可以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实现校内及校外资源的整合,通过个案工作、友伴团体工作、家庭工作等多种专业工作方法的整合运用,从而帮助青少年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中来,实现健康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中一线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普遍反映,近年来女生的不良行为也有所增加。

  根据调研,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男性208人,占89.3%,女性25人,占10.7%;看守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男性236人,占95.5%,女性11人,占4.5%;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犯罪青少年中男性162人,占95.9%,女性7人,占4.1%;47名北京普通中学及技校的有不良行为青少年中,男性41人,占87.2%,女性6人,占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