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工作情况处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是对学习不重视。一些代表由于多种原因,疏于人大方面的知识的学习,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代表如何履行职责不很清楚,甚至,个别人大代表对人大代表的工作职责都搞不十分明白。

  三是联系选民不到位。有些代表听取群众意见“蜻蜒点水”,甚至作为一种任务来完成,对反映的问题不能深入调查研究;个别代表借口工作忙,很少主动深入社区村单位,长期不与选民见面和联系,不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反映,不能很好地发挥代表联系农居民单位职工干部群众的作用。

  四是督促落实不到位。把基层单位职工干部和农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然后通过人大渠道交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整改,再反馈给单位和居民,这是街道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功。但往往大部分代表能将单位和农居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送交给有关部门处理,但很少去督促或不知如何去督办,有时无法给居民一个满意的交待,一些问题依旧,整改效果不大,影响了居民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度。

  五是反应问题不到位。特别是个别代表在群众反映的问题中,选取一些无关重要的反馈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而对一些问题比较尖锐的意见、建议,却放之不报,企图保持一团和气,只想处处栽花,从不想到处种刺,把人大代表等同了一般老百姓。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客观上来看,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有如下一些。

  一是代表选举产生过程上的原因。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的,应该对选民负责,对人大组织负责。但现实选举过程中,一些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带有一定的组织意图,有相当比例的党政领导还要确保当选,这虽然保证了代表个体素质的提高,但由于这些代表单位事务繁忙,闭会期间很少有时间参加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组织的代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