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现状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三、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和统计中面临的困难

  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电商分流、城市建设改造升级、自身商业定位不准、经营管理不到位、承租户换手率高等因素影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和统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一)发展的制约因素。

  1.受新产业及新消费模式转变影响,零售行业实体店遭遇寒冬。 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迅猛发展,部分零售行业实体店成了“观摩店”、“试衣间”,销售额大幅下降。以萧县龙城国购广场为例,其一期项目国购步行街2012年12月8日商户入驻率为100%,满铺开业,现如今只有70%的开业经营率,最低潮时开业率低至50%,商场第一层服饰零售几乎全部关停。如今开业率有所回升,但店铺换手率偏高。店铺空置及较高的换手率导致城市综合体管理方租金大幅下降,目前市场租金已普遍比原先开业时下降30%-50%。

  2.商业布局过于密集,市场消费潜力不足。以埇桥区为例,宿州创新时代购物广场与大润发购物中心相距不足500米,与创新时代购物广场一路之隔的国购广场也正在建设之中。而由于城市改造,主城区人口大量外迁,再加上本区域没有大量新建高档社区,即使部分拆迁户回迁,该区域整体商业市场消费能力仍有待观察。埇桥区华夏世贸广场,2011年开业时,商户争着入住商场,但从2013年开始,周边城区改造,居民大量外迁,加上周边商场(如华夏、苏果商场)较多,同等商品售价较低,从而导致商业综合体经营困难。目前商场为留住商户,增加商场人气,不仅不收租金,还出人出资与商户联合经营。

  3.商业定位涉后,消费层次有待转型升级。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初衷就是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增加消费体验,提高居民消费质量和层次。但从调研情况看,个别老城区城市商业综合体除精品店、专卖店营业额较好外,日常百货、服装,快餐等行业均与周边商业无异。有的商业综合体除有特色的餐饮和影院外,其他部分甚至演变成规模较大的商品交易市场了(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有批发活动的商品交易市场不属于城市商业综合体范畴)。如砀山香港商城,其一楼商业大部分为个体经营服装百货,定位较低,与周边商业无异。部分位于新城区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由于新区正在建设,人流量不足,市场消费能力偏低,综合体内商户换手率高,商户空置率也偏高。消费层次难以实现转型升级。

  4.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停车场建设普遍涉后于商业发展速度。我市现有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多数属于主城区,有成熟繁荣的商圈,有足够的消费群体支撑,但存在共性的问题就是停车场设计偏小,如砀山县香港商城、泗县文庙商城等,停车位明显跟不上城市商业发展需求;有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虽然有地下车库且停车位也较多,但进出地下车库的道路不顺,如埇桥区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同盛广场,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等。

  5.管理松散,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城市商业综合体建成后,招商缺少统一规划,综合体内业态布局不清晰,商业综合体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重租金轻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管理松散,城市商业综合体整体的营销推广开展不力。经调查,全市八家主要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自营、联营部分仅115家商户,占经营总单位个数的22.07%,有的商业综合体全部对外出租,管理方只收取租金,而对市场安全、商品质量、人员管理服务不到位。

  (二)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城市商业综合体作为一种新型商业运作模式发展迅速,在美化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味的同时,也已成为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但我市对于城市综合体商业贸易的统计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1.部分限额以上单位未纳入统计。在重点调查的八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单位23家,其中,法人单位9家,产业活动单位4家,个体工商户10家。目前,上述23家单位中,已纳入统计平台的仅3家法人单位,其他单位均未纳入限额以上商业统计。

  2.商户基础资料缺失,统计工作困难。在城市商业综合体经营单位构成中,个体工商户占85%以上,但由于不是统一收银,大量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健全的财务资料和齐全台帐资料,且在被调查访问时隐瞒其实际经营收入,难以摸到真实的经营收入情况,很难判断其是否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也无法申报纳入限上“大个体户”统计。

  3.商铺租户换手率高,无法真实反映经营变动情况。目前,国家关于城市商业综合体的统计频率为年度统计,即一年一次,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城市商业综合体内商户经营不景气,承租户换手率高,有的经营业态也发生改变,造成季度和月度商品类值及交易额难以统计,尤其是统计表中的上年数据无法填写。这也造成年度统计资料不能全面及时反映城市综合体内商业经营变动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