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调查研究之网络消费安全对策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消费者调查研究指出我们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网络消费安全。

  首先,我们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

  对于网络购物而言,信用是一个核心的关键问题,是网络购物行为的生命线,为此我们应该加大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施企业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级管理,推荐企业之间的信用互动加强有官部门的信用整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大家网络欺诈行为,成立专门的打假网络部门,并加强网购行为的监控管理力度;规范企业认证体系,规范网络购物合同,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标准个规范,针对网络购物产品宣传、购物合同、货款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为行政监管提供相应的依据。

  其次,企业要加强自律

  企业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规范的网购活动,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规范物流配送个售后服务、同时应该强化网络安全意思成立网络欺骗防疫体系。

  最后,我们应该要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来约束网络经营行为并强化相关的司法保护举措

  归家可以尽快出台有关网络交易的专门法律,就网络经营市场准入、不同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责任、信息、披露、信用评价、电子支付、隐私保护等的立法层面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一是在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应在对一般经营者的要求之外,更加突出其信息披露义务,如:身份信息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方式及条件限制的披露、售后服务保障信息披露、消费纠纷处理信息披露等规定。目前,有的大型网购平台已经积极行动,将卖家义务的有关信息通过合约的形式展现在商品详情页面,提前让消费者清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条款。

  二是在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应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增加其关于保障网络服务安全、告知消费者风险防范、规范信用评估服务、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等方面的规定。在支付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应明确其审查义务、保密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风险告知义务、适时止付义务、协助出证义务等。

  三是在物流配送方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应明确审核验视收寄、及时安全送达、先验后签流程、据实赔偿损失、运单票据提供、协助提供证明等义务。同时,对于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应制定相应惩处措施,以保障责任、义务落实。对于网络消费欺诈、胁迫和强制交易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神秘顾客),还应加大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额度,以产生应有的法律震慑力。

  同时我们应该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证据规则、建立网络交易消费者纠纷非诉解决机制。

  因为网络活动交易终中消费者往往难以人情经营者的真正身份很准确位置,建议在网络消费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网络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由于网络消费的全球性、电子性、虚拟性的特征,对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造成冲击,因此必须建议一些特殊的规则,建立建立网络交易消费者纠纷非诉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