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和追求时尚的“80”后逐步迈入婚姻殿堂,婚庆服务市场获得快速发展。新得市场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涉及行业不断扩展,从婚纱摄影、礼仪策划、婚庆主持、婚庆用品销售到汽车租赁服务、酒店喜宴承接,婚庆行业范围几乎涵盖整个社会服务领域。在婚庆市场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关婚庆服务领域的消费投诉也越来也多。针对当前婚庆服务市场投诉增多的现状,荣成市工商局于近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婚庆市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工商部门如何加强婚庆市场监管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
一、婚庆服务行业发展现状。
(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受市场经营主体自身实力、从业经验、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不同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质量也不相一致。部分资质健全、从业经验丰富的市场主体给消费者提供的婚庆服务质量相对较高,而部分无照的“黑婚庆”和实力一般的“草台班子”服务质量则无法让消费者满意。
(二)消费纠纷相对集中。仔细梳理20xx年度婚庆服务行业投诉,发现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质量较差,婚庆公司未依照合同履行承诺;二是合同条款涉嫌侵权;三是收费项目不透明,质价不符。20xx年,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共调解婚庆服务投诉47起,其中服务质量投诉18起,霸王条款等合同类投诉15起,价格收费类投诉7起,其他投诉7起。消费投诉呈现明显集中的趋势。
(三)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由于婚庆服务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目前为止尚未成立行业协会。大部分市场主体都是半路出家加入这个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知识贫乏、自律意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在利益的驱使下,市场主体欺诈消费者现象时有发生。总的来说,婚庆服务行业尚处于行业发展的起步阶段,经营秩序较为混乱,亟待政府部门进行规范。
二、婚庆服务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市场主经营体违反注册登记规定。一是无照经营。调研发现,某些提供婚庆礼仪的市场主体属于典型的“黑婚庆”,一般只有一个或两个从业人员,一台简陋的摄像机,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个别提供汽车租赁的市场主体也涉嫌无照经营:如由某品牌汽车车友自发组织的车会友在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婚车租赁服务;二是超范围经营。如个别酒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食、热菜、凉菜、酒水及饮料销售、住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可在承接婚庆喜宴的同时,还对外提供婚庆礼仪服务,涉嫌超范围经营;三是冒用公司名义经营。部分性质为个体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婚庆服务市场主体以“婚庆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或承揽业务,涉嫌冒用公司名义经营。
(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由于婚庆服务行业门槛低,对专业要求度不高,再加上市场主体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措施跟不上,使得目前婚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往往无法给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婚庆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行业之间恶性竞争较多。由于婚庆行业市场主体数量爆发式的增长,同行之间为争夺市场、承揽业务,往往存在恶性竞争行为。一是虚假宣传,夸大自有实力,对消费者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诱骗消费者购买其服务;二是诋毁竞争对手,散播不利于竞争对手的信息,损害对手声誉,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
(四)合同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一是霸王条款为难消费者。如个别酒店规定,凡在其酒店预订婚庆喜宴,必须打包接受酒店提供的婚庆礼仪服务,否则不接受消费者喜宴预订;二是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婚庆服务缩水严重。有的婚庆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公司租赁给新人婚车6辆,并负责为新人提供婚车鲜花装饰”,消费者按租赁6辆婚车加上6个车用装饰花篮的价格将款项付给婚庆公司,但婚庆公司却利用合同漏洞,只给消费者提供一辆婚车的鲜花装饰;三是婚庆商品概不退换。很多消费者在预定上述婚庆商品时为保险起见,往往多订一些,等喜宴结束,想将剩余的烟酒、喜饼、喜糖等退还给婚庆商店时,对方往往拒不接受。
(五)收费标准弹性极大。由于婚庆服务属于居民服务业,婚庆公司如何收费完全按照市场行情,加上整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收费弹性极大。一是每逢结婚黄金季节,如五一、国情和元旦期间,新人扎堆结婚较多,婚庆公司往往大幅度提高婚庆服务的价格;二是各婚庆公司之间,提供同样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有很大差别,同样是礼仪主持,有的婚庆公司只收取600元,有的却高达3000元。
(六)服务转包致使质量打折。“五一”、国庆期间新人扎堆结婚,一些知名的婚庆公司每天可以接到十几、二十几个婚庆礼仪服务订单。可由于人员、设备有限,婚庆公司可能只具备向消费者提供五单服务的能力。婚庆公司自然不想讲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选择将剩余的订单转包给外面的婚庆“游击队”或缺乏专业性质的“草台班子”。这些被转单的消费者所消费的婚庆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三、工商部门在婚庆市场监管中的主要困难。
(一)法律盲区造成监管失位。由于目前并没有调整和规范婚庆行业的全国性法律和法规,导致工商部门对婚庆行业进行监管时,只能针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方面法律法规对婚庆市场主体进行适当约束,处罚力度有限,惩戒效果不佳。
(二)查处欺诈行为取证困难。工商部门在查处婚庆公司欺诈消费者行为时,受供消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消费者未保存书面合同等因素影响,工商部门调查取证相对困难,严重影响执法监管效果。
(三)服务质量缺乏统一衡量标准。由于婚庆服务属于典型的居民服务业,服务质量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以婚庆现场摄影服务为例,新人和婚庆公司之间约定婚庆公司服务全程摄影,将新人结婚仪式的场景全部拍下来,以作纪念。婚庆公司确实将新人结婚仪式的场景全部拍了下来,但因为摄影机质量不佳、摄影师技术有限和会场布局不合适,拍摄效果十分不理想,跟消费者预期差别极大。可由于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无法判定婚庆公司违约。
四、工商部门加强婚庆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力度。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建议对婚纱影楼、婚礼服务公司、婚庆用品店、鲜花店、汽车租赁公司等与婚庆活动相关的经营主体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黑婚庆”,对兼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市场主体,责令限期整顿或变更登记。二是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婚纱影楼、婚礼服务公司、婚礼酒店不履行合约,漫天要价、野蛮服务、婚宴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市场主体宣传行为。对在婚纱影楼、婚庆用品经营场所张贴的宣传图片和广告进行检查,对虚假宣传或含有误导性词语的婚庆广告坚决予以查处。
(二)加强对合同文本的规范力度。根据当前婚庆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定《婚庆服务合同》样本,对婚庆公司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对婚庆服务的具体内容、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规定,并对家政婚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选择典型案例曝光,通过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增派专人24小时接听消费者投诉,对举报案件及时予以核查、反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成立婚庆行业协会。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联合民政、劳动保障和个体私营协会等职能部门,组织婚庆市场主要成员成立婚庆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婚庆服务从业人员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婚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统一婚庆服务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婚庆市场主体”评选,促进婚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推行监管预警制。一是宣教式预警,对婚庆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督促其提高法制意识,自觉依法经营;二是诫勉式预警,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经营主体依法给予口头或书面预警,督促其迅速整改违法行为;三是服务式预警,将国家对婚庆服务行业最新规定和要求等信息及时向婚庆市场经营主体通报,引导其增强自律意识、依法守法经营。
(六)推行失信淘汰制。建立信用档案,由行业协会负责对对婚庆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定期考评,并如实填写信用记录。对社会信誉较高、无不良记录的优质主体,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商户)评选、服务行业最佳企业公民评选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经多次预警仍拒不改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坚决清除出市场,以维护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