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服务工业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工会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要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作为,让职工的利益得到实现,职工的权益得到维护,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健全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坚持与同级政府(行政)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等,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落实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规定。在今年第七次联席会议上,我县政府同意县总工会关于设立困难劳模医疗救助专项经费的建议,每年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了职工的根本利益,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经委、县总工会等单位联手推进,取得了积极效果,至9月份,全县有2293家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39955份,其中新签6144份,集体合同462份,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抓手。要增强责任意识,有超前的预见和积极的作为,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要把握工会维权的特点和规律,用科学的态度来协调,用科学的方法来推进,更好地做到推进改革开放、促进企业发展和实现职工利益的统一,引导职工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表达利益,依法维权。

  二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双爱双评”活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自2005年开始,我们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县个私协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于06、08年召开了2次表彰会议,对19名爱职工的企业好领导和40名爱企业的好职工进行了表彰,促进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要进一步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我们在巩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代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开好职代会,已有丰华集团、真心食品公司等企业实行了职代会制度,分类指导厂务公开工作,要求非公企业主要公开企业发展规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社会保险金缴纳、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辞退和处分职工等情况,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使劳动关系矛盾能及时通过民主与法制的渠道协调和处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要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在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要帮扶困难职工。面对改革发展过程中部分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积极配合党政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广大职工群众。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依托,发挥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工会维权帮扶“品牌”的作用,对困难职工实施就业帮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扶贫帮困。同时把农民工纳入帮扶和送温暖对象,大力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县,工会送温暖、金秋助学活动已经成为“品牌”,2007年以来,每年发放帮扶资金100多万元,其中两节送温暖50多万元,职工医疗救助26万多元,受助困难职工900多人,金秋助学25多万元,帮助120多名大学生进入高校学习,为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