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内部控制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内控的认识不准确

  在本次调研问卷中预设了两道测试题,试图了解企业对内控理念的认知情况。调研结果发现,只有不到34%的企业全部答对,这说明很多问卷填报人对内控基础概念的认识还不到位。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企业开展内部控制的效果,包括直接导致内部控制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企业资源浪费。事实上,企业受访者们对此也有充分的认识,在问卷中,有62%的企业同意要使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现场调研,我们进一步了解到企业对内部控制存在的普遍误解,主要包括:

  1.内控等同于合规。部分企业以为内控工作就是合规工作,不是出于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而是为了应对监管机构、债权人和投资者的要求。因此,在开展内控工作时,通常会采用被动应付而非主动执行的方式。

  2.内控是区别于现有管理的一套新体系。很多企业以为内控和企业管理是各自独立的体系,因此,普遍认为内控建设是从无到有地去形成一套新体系的过程。在对调研问卷数据进一步分析后我们发现,2197家声称自已未曾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的小企业中,实际仅有68家企业未实施过其他管理工具和标准,而其余的企业或多或少在经营管理中应用了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或管理工具和方法,但是他们不认为这些与内控有关。

  众所周知,企业不可能同时依照两套标准来实施管理,如果在同一领域内出现一套以上的管理体系,那么必然有一些体系是用来满足形式要求的,并不会真正被用于管理中。因此,如果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内控与管理的关系,而是将内控定位为一个形式上的管理体系,那么任何为此发生的成本都将是额外负担,关于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本效益的讨论都将毫无意义。

  3.内控建设、评价和审计概念混淆。调研问卷结果表明,41%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建设,32%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评价,36%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审计。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数据倒挂,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很多企业不清楚内控建设、评价、审计的区别与联系,现场调研的结果也充分印证了这点,企业要么将内控建设和评价割裂开展,要么将内控评价与内控审计混为一谈。

  (二)管理者的内在驱动不足

  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流程简单、人员关系紧密,内控的效果往往不是立竿见影,再加上对内部控制的误解,企业的管理者容易对内控形成认识上的抵触,将内控置于经营盈利与企业增长的对立面。内控实施的成功经验是,先驱动企业管理者启动内控工作,然后在执行过程中让其理解内部控制对企业管理的意义,使其能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因此,如何找到让小型企业管理者启动内控工作的驱动力是非常重要的起点。根据调研问卷和现场调研结果分析,企业管理者开展内控建设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以下两方面:

  1.法规红线。包括各类强制性监管要求、上市合规要求、税务要求、筹融资评价标准等,虽然不见得能让他们正确理解内控,但至少可以推动企业开始启动内控体系建设。但是,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如果相关监管机构对这些内控监管要求缺少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措施,那么这个因素的驱动力就会消失。

  2.实质性受益。小型企业表现出对实施内部控制的顾虑。究其原因,主要是担心效益与成本不匹配。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如果能让企业所有者了解到通过内控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赢得市场这些这些效果,那么其开展内控的意愿会极大的提升。比如,腾邦国际的财务部门在一开始推行预算控制时,老板并不重视和认同,只是勉强同意先对费用实施预算控制。但是,当老板看到费用控制实施所产生的显著效果后,就开始主动介入,要求在企业内全面推进预算控制工作。同时小企业所有者希望未来在内部控制方面要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充分考虑投入产出比。

  (三)内控经验不足

  在调查问卷中,有62%的企业提到了人员经验不足是开展内控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内控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的人,以及掌握内控技术的人共同参与。大型企业通常可以通过招聘专业人才或者外包的方式,去解决内控经验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小型企业因资源有限而很难做到,并进而影响了内控在小型企业内的实施面。因此,如何帮助小型企业解决内部人员经验不足的问题,是未来小型企业内控规范推广的重要任务。

  (四)方法不正确

  在现场调研的座谈会上,有些小企业表示“企业内控做了太多没必要的内容”、“有些领域缺少政策指导”、“做出来这套东西就是摆着看的”。在进一步了解这些企业的做法后,我们发现这些企业往往采用的是国内流行的“对标法”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即按照内控规范和指引的条款逐条对照实施,工作成果往往就是对标后的一套内控手册。这种方法将内控工作变成了可以快速完成的任务,建设过程纯粹按图索骥、没有对政策的融会贯通、缺少因地制宜,不能将控制要求落实于执行,加之没有建立后续的完善更新机制,这样的内控建设不可能对企业管理提供帮助,工作成果势必被企业束之高阁。这些错误做法中,其实蕴含了对内部控制的另一些普遍性误解,包括:将内控建设视为一次性的项目,做完就一劳永逸;内控建设就是编一套制度或手册,建设过程往往不考虑执行效果;内控建设就是保证对政策条款的全部符合,无偏差,等等。

  (五)现有内控规范对小企业的适用性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制定是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没有考虑小型企业的管理特点。因此,对小型企业而言,要全面遵循确实存在较大难度,比如公司治理的相关条款要求公司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这对治理水平相对不高的小型企业来说适用性就不高。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内控规范对大型企业的适用度较高,51%的企业认为完全适用,3%的企业认为成本高而不适用。但对小型企业而言,只有31%的企业认为完全适用,11%的企业认为成本高而不适用,3%的企业认为完全不适用。 此外,现有的内控规范体系没有对开展内控工作的方法进行系统说明,直接导致实务中正确和错误内控工作方法并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企业内控工作的实施效果,企业也会因错误的工作方法而加深对内控的误解。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显示,小企业认为以下环节的工作方法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整体控制环境如何梳理与加强;如何将控制活动体系化;如何规范风险评估的程序;如何实现控制活动执行的持续性以及如何评价控制活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