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省生猪养殖调出大县,但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也日益显现,影响了全面小康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步伐。为切实掌握我市生猪养殖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7月上旬,由市小康办牵头,会同畜牧局、环保局、林业局、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乡镇开展实地调研,采取听情况、看现场、查资料、访农户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全市生猪养殖对环境污染的现状、找到了症结、提出了工作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令人堪忧
1、养殖情况。据调查统计,全市现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802家,其中,年出栏50-499头的498家,500-999头的253家,1000-1999头的36家,2000头以上的15家(见附表)。基本形成了以羊楼司、儒溪、桃林、白云等乡镇为核心、规模散养户为主体,全市遍地开花的产业格局。2013年,全市共发展生猪121.3万头,出栏78万头。
2、污染情况。生猪养殖的污染主要由排泄物引起,冲洗场舍和用具的污水、动物的尸体、残剩饲料、有害气体等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据测算,1头猪每年所产生的污染负荷按BOD5(生物耗氧量) 计算相当于10~13人。以2013年我市出栏78万头生猪计算,粪尿排放量近100万吨,废水排放量230万吨左右,全市相当于增加了近1000万人口的污染负荷量。据环保部门统计,2013年全市因生猪养殖污染造成的环境投诉36件(次),与上年同比增长17%。
污染体现在:一是水体污染。如羊楼司镇横溪河两边建有16家规模养猪场,均没有上治污设施,粪污直排河中,造成河道水体变黑,鱼虾几乎绝迹。同时,龙源水库周边的10家猪场已于去年关停,但上游还有18家未整治到位,直接污染饮用水源。二是空气污染。如桃林镇东湖村上吴一、二、三、四组,有67户养猪户,占农户总数的65%,整个居民区都被猪场包围,空气质量极差。据当地群众反映,该村中年人患肺癌的比率较高。三是土壤污染。生猪粪肥中含有氮、磷、铁、铜、锌及其它微量元素,大量未经处理的养猪废水、粪便直排农田,易造成微量元素在土壤中富积,导致肥力过剩,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如羊楼司镇如雅村新屋组何家冲养殖场污水直排稻田,曾导致10多亩良田颗粒无收。四是生物污染。目前,全市绝大部分养殖户对病死猪处理大都是埋在山上,但埋的深度大多不够,有的甚至露尸荒野,臭气熏天,群众反响强烈。白云镇台上村至杨田村河港段,经常有人将病死猪抛入其中,多的时候有几十头,造成污染源扩散。
二、问题——不容忽视
尽管目前我市生猪养殖规模不小,但发展还处于无序状态,污染治理不到位。
1、选址及布局不合理、不合法。许多养殖户未严格按照养殖管理审批规定执行,经常跳过正常的`程序,未经审批就先斩后奏,擅自建设猪舍或者扩大养殖规模,导致违规建设猪舍的现象较普遍、规模猪场布局混乱。据调查,全市802家规模猪场中,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只有126家(见附件),办理了建场国土手续的仅118家,违规建设的占74.56%。不少养殖户把猪场建在城镇、居民区、河流、公路旁,以及学校附近。其中,距居民区不足500米的规模猪场有370家;与河道、水库等直线距离在500米以内的有305家;在城区内有规模猪场17家、学校养猪场3家。
2、粪污处理设施与生产规模不相匹配。据调查,全市规模猪场建有沼气池的仅387户,无任何措施直接排放的有385户。按要求,年出栏500头的猪场粪污全进沼气池,应配套建设300立方米的沼气池;如采取干清粪工艺,则只需配建沼气池120立方米。全市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253个,建沼气池300立方米以上的24个,仅占总数的9.5%。大部分猪场虽配备了沼气池、沼液存贮池等治污设施,但其容量与生产规模不配套,粪污处理链不完整,造成污染物处理不完全。部分沼气池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沼气池年久失修,根本无法使用,形同虚设。
3、种养结合不密切,循环经济发展滞后。由于生猪养殖场布局分散,难以开展统一治理。部分生猪存栏规模集中,土地载畜量过高,种养结合不密切,“养殖-沼气-种植”、“养殖-沼气-鱼塘”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发展滞后,污染物再利用途径缺乏,产生的粪污不能就地消纳利用,造成污染日益加重。调查发现,部分猪场在进行粪污处理之后产生的沼液,因量大无处消化,只能长期贮存在氧化塘中。
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环保意识不强。从乡镇政府而言,对生猪养殖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考虑农民增收因素多,考虑对环境污染影响少; 从养殖户来说,往往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不愿或舍不得环保投入,缺乏足够的环保意识、长远眼光和社会责任感。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猪场污染治理都是跑到项目后才配套实施,主动自筹投入极少。近年来,我市虽然争取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规模养殖标准化建设等项目资金,年约600多万元,但与整个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相比还相差甚远。特别是粪污治理,去年才开始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185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用于污染治理。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为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我市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出台了《临湘市畜禽规模养殖暂行管理办法》。但是,从选址建场、企业登记、生产,到粪污处理与利用,分别涉及到畜牧、环保、国土、林业、规划等多个部门,而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部门分工及职责又未明确,责、权、利不统一,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监管不力。
四是技术服务缺乏。规模猪场基本配套了畜牧技术人员,但对环保治污技术不了解,加上专门培训不够,对粪污治理显得力不从心。一些猪场建了治污设施,但建设质量不高或配套不够;一些治污设施虽然能运转,但又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和升级改造,无法持久有效运行,等等。
三、整治——刻不容缓
生猪产业是我市的特色产业,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抓手。如何做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我们认为,要按照“总量控制、有序发展、规模经营、科学治理、规范管理 ”的应对原则,切实从以下几方面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