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山东高考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填报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志愿须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本科专业,依据国家规定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
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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